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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資格及證照

發表者: Ian
言論內容: 您好,
本人畢業於高海輪機系所,但已脫離海運行業十年之久,並且尚未取得一等管輪適任證書也無任何航海時數,以下幾個問題麻煩幫解惑:
1.四小證已失效,須重新受訓還是報名重新深效即可?
2.之前於學生時期有船員手冊,不過現已弄丟,重新申請船員手冊的話須檢附什麼資料呢?
3.輪機當值的小證有效期間是多久?是否需重新受訓?
發表時間: 2024-05-01
發文IP: 61.61.77.26
回應者: 船員組
回應內容: Ian 您好!
台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1、依據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附件1,「基本安全訓練合格證書」(昔稱「基本4項訓練合格證書」) 有效期限為5年,如最近5年內無至少1年或最近6個月內無至少3個月之海勤資歷,應參加重新生效訓練。
2、申請補發船員服務手冊檢附資料包括:船員手冊補發申請書乙份(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最近2年內半身脫帽正面照片2吋2張(規格須與申請書照片欄相符)、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時效未滿2年之船員體格證明書、規費新臺幣500元,如需郵寄取件,請附掛號郵資及信封,如非本人臨櫃取件,則須檢附委託書。
3、依據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附件1,「助理級輪機當值訓練合格證書」之有效期限為「無限制」;如您所持「助理級輪機當值訓練合格證書」符合STCW 公約2010年修正案之適任性標準,則無須重新受訓。

承辦人:黃炎坤;連絡電話:(02)8978-8080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4-05-06
相關附件:

1130003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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