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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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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9-03-19 | 觀看數: 176617 | 維護單位: 南部航務中心 | 最後檢核時間: 2024-04-01 | 最後修改時間: 2024-01-23

南部航務中心組織架構圖,設有監理、海技、港政、自貿港、安平航港及馬公航港科

南部航務中心組織說明:

本中心設有中心主任一名、中心副主任一名,簡任技正三名、專門委員二名。

中心所轄下屬單位計有:

  1. 監理科:負責航運業管理、船員管理、船舶登記、船舶進出港業務等相關業務。
  2. 海技科:負責船舶檢查、丈量及載重線勘劃、海事案件處理及調查、引水業務及引水人管理、港口國管制檢查、船舶布告發布等相關業務。
  3. 港政科:負責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管理、港區污染防制、港區災害防救、貨物裝卸承攬業及理貨業監理、違反港務法規處份等相關業務。
  4. 自貿港科:負責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應辦理事項、檔案管理、資訊管理、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
  5. 安平航港科:負責航業及船員監理、船舶監理、航安業務、港政及港務業務、一般性綜合業務等相關業務。
  6. 馬公航港科:負責航業及船員監理、船舶監理、航安業務、港政及港務業務、一般性綜合業務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