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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7-12-26 | 觀看數: 65019 | 維護單位: 港務組 | 最後檢核時間: 2023-09-21 | 最後修改時間: 2023-09-21

港務組職掌細部說明圖


港務組有組長、副組長、簡任技正、專門委員各一員,下設海運設施科、港埠工程科、港埠管理科、港埠發展科辦理港埠相關業務。


海運設施科:負責交通船碼頭設施改善、遊艇泊區整體發展相關業務等。

聯絡窗口:陳科長,分機:6832

港埠工程科:負責國際(內)商港公共基礎建設計畫審查及管考、預算編列、工程督導與查核等業務。

聯絡窗口:陳科長,分機:6294

港埠管理科:負責商港服務費收取、港區許可業監理督導、港區災害防救業務、國內商港澎湖及布袋經營管理委辦及督導、船舶進出港業務等。

聯絡窗口:張科長,分機:2956

港埠發展科:負責港口設施保全之督導、港區污染防治之督導、海港自由港區管理、商港法及自由港區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

聯絡窗口:張科長,分機: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