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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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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9-01-31 | 觀看數: 66906 | 維護單位: 船舶組 | 最後檢核時間: 2025-07-08 | 最後修改時間: 2024-12-10
重要業務-船舶業務-業務簡介圖示


業務簡介

航港局為辦理海運船舶之法規、政策及監理、檢丈、登記、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與船舶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譯及執行,設置船舶組。

船舶組置有組長1名、副組長1名、簡任技正2名,並分為3科,職掌業務包括船舶管理法規、船舶安全管理(NSM)法規、技術規範及檢查技術標準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之擬議與查核督導;船舶、小船檢丈督導;船舶技術人員訓練;船舶國際公約之認可與施行之擬議審核;港口國管制業務督導;水運動員準備相關事項之擬訂及執行;船舶登記、小船註冊、遊艇登記與註冊事項督導;船舶購建事項之審核;船舶抵押、出售及拆解事項之核定;非中華民國國籍船舶申請進入非國際商港港灣口岸之特許。

船舶組各科名稱及職掌如下:

單位

職掌事項

技術科

  1. 船舶管理法規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之擬議
  2. 船舶之建造、改造、修理之核議
  3. 船舶檢查、丈量與載重線勘劃事項督導
  4. 小船檢查、丈量、吃水尺度勘劃事項督導
  5. 船舶技術規範及檢查技術標準之研訂、核議
  6. 船舶航行安全事項及抽查業務之督導
  7. 船舶技術人員訓練

船舶規劃科


  1. 舶國際公約之認可與施行之擬議審核
  2. 船舶安全管理與查核督導
  3. 港口國及船旗國管制業務督導
  4. 驗船師執業證書核(換、補)發、撤銷(或廢止)及註銷
  5. 高速船管理之研議及督導
  6. 水運動員準備相關事項之擬訂及執行


船籍管理科


  1. 船舶登記法規之訂定、修正與廢止之擬議
  2. 船舶登記事項(所有權、抵押權、租賃權之保存、設定、移轉、變更、限制、處分或消滅等)督導
  3. 小船註冊事項督導
  4. 遊艇登記與註冊事項督導
  5. 船舶購建事項督導
  6. 船舶抵押、出售及拆解事項督導
  7. 非中華民國國籍船舶申請進入非國際港灣口岸之研訂
  8. 船舶資料之蒐集與統計資料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