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航港局政風室受理檢舉方式
廉政(檢舉)服務專線:02-8978-2892、02-8978-6878
廉政(檢舉)傳真專線:02-2705-9642(傳真後請電話告知)
廉政(檢舉)電子信箱:ethics@motcmpb.gov.tw
廉政(檢舉)郵件信箱:106248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航港局政風室
二、本室受理檢舉事項
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局政風室檢舉或反映:
(一)本局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或收受賄賂等貪瀆不法情事。
(二)本局採購案件涉有圍標、綁標、洩漏底價、驗收不實或其他不法情事。
(三)本局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情事。
(四)本局人員接受不當飲宴或餽贈情事。
(五)本局人員涉足不當場所情事。
(六)本局人員有財產申報不實情事。
(七)本局人員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事。
(八)其它有關貪瀆不法事項。
三、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檢舉人於貪污瀆職之罪未發覺前,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台幣三十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一仟萬元,惟「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無具體事證」或「拒絕製作筆錄」者,不給獎金。
四、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前揭辦法同時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五、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
(一)「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24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二)「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法務部廉政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