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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小姐 07-2620538

黃先生 07-2620546

李先生 07-2620543

林小姐 07-2620545

戴小姐 07-262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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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06-9248078

詹小姐 06-3000241

王小姐 05-294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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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2:30、下午13:30~17:00

相關法規

2013-09-26
船員法

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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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1船員服務手冊申請書
  • 2013-06-10

  • No.01船員服務手冊申請書10801改

    .docx .odt

No.04-1(舊換新)本國籍船員服務手冊申請書
  • 2013-06-10

  • No.04-1(舊換新)本國籍船員服務手冊申請書10801改

    .docx .odt

常見問答Q&A

  • 1、本局辦理之航海人員測驗係辦理一等、二等船副/管輪測驗,其應測資格須海事職校之航海/輪機科畢業以上,如非前述系科畢業,則不具應測資格。


    2、如在總噸位20以上商船之艙面/輪機部門具有海勤資歷3年,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24條與第30條之規定,得參加三等甲級船員(三等船副/三等管輪)岸上晉升訓練,訓練合格後,完成相關專業訓練課程並取得海勤資歷,即可申請適任證書,成為三等甲級船員。


    公告日期:2016-03-07 11:21 最後核檢時間:2019-05-30 10:36
  • 1、本局舉辦之航海人員測驗係辦理一等船副/管輪測驗,應測資格須海事大學航海/輪機系畢業,始具報考資格。


    2、建議參加各海事大學辦理之學士後航海/輪機學程(為期約1年至1年半)於取得學位證書後即具報考資格。


    公告日期:2016-03-07 11:22 最後核檢時間:2019-05-30 10:37
  • 依據船員法第3條規定,漁船船員不適用船員法之規定。另依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船員應持有漁船船員手冊;幹部船員應持有幹部船員執業證書。

    至於得否以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作為漁船船員之執業證照,建請向漁業署漁政組船員科洽詢(電話總機:02-23835678、07-8113288)。


    公告日期:2017-10-16 12:09 最後核檢時間:2019-03-29 15:08
民眾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