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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輸入或輸出所課徵之規費,其額度應與提供服務成本相近之原則」之承諾,依據總統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佈修正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擬定「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就入港之船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收取商港服務費,商港建設費並自同日起停止徵收。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4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49 -
90年12月31日以前所收之貨物商港建設費係「從價徵收」,即以該批貨完稅價格之千分之2課徵。91年1月1日起之新制商港服務費係以貨物在商港所提供服務的多寡來收取,即「從量課徵」商港服務費。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5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49 -
90年12月31日以前所收之貨物商港建設費係從價徵收,係以該批貨完稅價格之千分之2課徵,而新制商港服務費係從量課徵商港服務費。因此某些低價貨品例如礦砂、煤炭、硫酸、土、石、砂、石灰、石膏、水泥、廢紙、糖蜜等貨類,以散雜貨輪裝卸者,依「從價課徵」之貨物商港建設費有可能其金額會低於以「從量課徵」之商港服務費。然而大略估計全年商港服務費所課徵之總金額僅達商港建設費全年所課徵總金額之40%左右而已,故採用新制商港服務費對絕大多數業者而言均是受益者。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5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0 -
如欲變更帳單地址等基本資料或諮詢計費方式,可向商港服務費客服中心(02-0800022120)辦理。如對徵收金額有問題欲進行申訴,請向本局各航務中心辦理。
- 北部航務中心:基隆:(02)8978-3738、蘇澳:(03)969-9074、台北:(02)26194904
- 中部航務中心:臺中:(04)2657-1832
- 南部航務中心:高雄:(07)262-0977、安平:(06)300-0240、馬公:(06)924-8102
- 東部航務中心:花蓮:(03)850-9081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5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0 -
請至網頁(MTNet)下載申訴單提出申請或電0800-022120提出申請。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2 -
請至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1 -
假如產生滯納金將會另外開單;並請客戶儘速臨櫃繳納,關於滯納金依規費法第二十條規定,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徵收百分之十五之滯納金外,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應納之規費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費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原繳納期限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2 -
假如有溢繳情形發生請電0800-022120並將相關繳納收據傳真02-81927019申請退費。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3 -
雖然貨物退關,但因其已使用到港埠設施,所以還是會產生費用。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3 -
貿易推廣費與商港服務費並不同,商港服務費隸屬於交通部;貿易推廣費由海關徵收,棣屬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並非重複徵收。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7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3 -
費率等級為航港局根據貨物稅則編號參考關稅稅率、商港建設費費率所訂定之貨物費率等級並報請交通部核定,等級內容可參考費率表。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7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3 -
確認公司、地址是否有誤,假如因公司名稱或地址相近…誤寄,請退回郵局重新寄件。
公告日期:2016-03-12 16:58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3 -
為節省紙張以響應環保,主管機關決議自106/11/01起,收據部分僅提供電子收據或紙本收據予繳納義務人,不過考量各單位推動無紙化作業程度差異,若貴單位僅需電子收據,煩請以E-MAIL回覆或撥打客服專線0800022120告知,感謝!
公告日期:2018-01-25 14:11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5:54 -
一、未有MTNet帳號者,可依下列步驟申請系統權限:
1.請至MTNet首頁下載專區的帳號申請表頁面(https://web02.mtnet.gov.tw/0/Info/DownloadFile)
2.請依申請人類別下載帳號申請單
(1)以航務中心及海關人員為例:請下載表單編號MTN-001-002,將必填欄位填寫完後,勾選欲申請的使用系統,填寫完後,請傳真至客服中心02-81927019或mail至service信箱service@mtnet.gov.tw。
(2)以航商公司為例:請下載表單編號MTN-002-002,將必填欄位填寫完後,勾選欲申請的使用系統,填寫完後,交由航商公司管理員建置,亦可傳真至客服中心02-81927019或mail至service信箱service@mtnet.gov.tw。
3.填寫系統使用者權限申請單
二、如已有MTNet帳號,則僅需申請該系統使用者權限申請單(如上說明)
公告日期:2016-03-07 12:08 最後核檢時間:2023-09-08 17:04 -
MTNet除有24小時客服專線外,亦提供「MTNet系統功能教學影音」服務,使用者可透過線上學習的方式瞭解MTNet各子系統所提供的服務功能及其相關申辦作業操作流程。
可由「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首頁」-「影音專區」-「MTNet」點選欲瞭解之課程內容。
公告日期:2016-03-07 12:09 最後核檢時間:2023-09-08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