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申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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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業務項目 | 申請方式 | 處理時限 | 申請地區 | 承辦人/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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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小船駕駛、遊艇駕駛及學習駕駛等執照之核、換、補發作業 |
書面申請 |
3天 | 高雄港 |
甘小姐 07-2620538 黃先生 07-2620546 李先生 07-2620543 林小姐 07-2620545 沈小姐 07-2620974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8:30~17:30
相關法規
- 2013-09-26
-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作業流程
- 2021-03-15
-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異動登記及換、補發作業
表單下載
No.38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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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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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8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證明書
.pdf
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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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執照效期計算方式,其效期自申請日起算,例如:執照於103年10月1日屆期(屆期未換照無駕駛資格),於104年4月10日申請換發駕駛執照(效期於104年4月10日開始計算),新證有效期限至109年4月9日截止(依船員法75-1條規定,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之最高年齡不得超過65歲。
公告日期:2016-03-07 11:08 最後核檢時間:2019-05-3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