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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業務項目 | 申請方式 | 處理時限 | 申請地區 | 承辦人/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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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固定航線客、貨運價表申報 |
線上申辦 |
7日 | 基隆港區監理科 台北港區(僅代轉) 蘇澳港區(僅代轉) |
宋小姐 (02)89783624 李小姐 (02)89785735 張小姐 (02)89782569 林先生 (03)9699082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2:30、下午13:30~17:00
相關法規
- 2020-02-13
-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作業流程
- 2022-09-30
- 船舶運送業固定航線運價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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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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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運承攬運送業申請核發許可證時,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三百萬元。每 增設一分公司應增繳保證金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海運承攬運送業已投保責任險者,或受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委託辦理承攬運送業務而其委託人亦已投保責任險者,保證金得減為新臺幣六十 萬元,每一分公司之保證金減為新臺幣六萬元。所投保之責任險,每一 意外事故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 之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船舶運送業兼營海運承攬運送業,其船舶船體保險金額之總額在新臺幣 四千五百萬元以上,得免繳保證金。船舶船體保險期間應在一年以上, 且營業期間不得中斷投保,於保險單屆期前應即續保後。
公告日期:2016-03-28 19:11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