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申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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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業務項目 | 申請方式 | 處理時限 | 申請地區 | 承辦人/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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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註冊及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船籍註銷、小船執照換發、遊艇註冊 |
臨櫃辦理 |
5日 | 花蓮地區 臺東地區 |
張先生 03-8509032 邱先生 089-219511 |
相關法規
作業流程
- 2021-03-15
- 小船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 2021-03-15
- 小船註冊及執照核、補、換發
表單下載
No.23航港局小船委託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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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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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小船委託授權書
.odt
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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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船建造。
二、自國外輸入。
三、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
四、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
五、特別檢查有效期間屆滿。船舶經特別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核發或換發船舶檢查證書,其有效期間以五年為限。
公告日期:2016-03-22 20:00 最後核檢時間:2021-05-04 14:41 -
一、遭遇海難。
二、船身、機器或設備有影響船舶航行、人命安全或環境污染之虞。
三、適航性發生疑義。
船舶經臨時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註明。
公告日期:2016-03-22 20:01 最後核檢時間:2021-05-04 14:41 -
1.自國外購入非本國籍現成船舶,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國貿局)102年2月7日公告之輸入規定代號「606」,檢附營運或工作計畫、船舶規範(含船舶佈置圖說)、船舶相關證書、買賣契約或協議書、資金來源及償還計畫、股東同意會議紀錄及公司變更登記表等文件,於符合「輸入現成船年限表」規定之年限,向本局提出申請,取得本局同意文件後,始得購入。
2.大陸製造船舶於購入前,依兩岸交流安全跨部會協調審查機制,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無國安疑慮證明文件後,依前開流程向本局提出申請。
3.大陸製船舶且為國貿局公告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規定代號「MW0」者,另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向國貿局申請專案輸入許可。
公告日期:2018-01-05 16:52 最後核檢時間:2021-05-04 14:43 -
有關臺端反映「如想申請新建小船或船舶時,需再檢附擬泊靠碼頭之管理機關同意文件及擬航行水域管理機關同意文件?」一事,經查現行「船舶法」及「小船管理規則」並無相關規定。惟水域管理機關有特別轄管規定者(如日月潭、金門水域等),泊靠該特定水域仍需經該管理機關同意。
公告日期:2016-03-07 12:11 最後核檢時間:2021-05-04 14:40 -
登輪後應注意船上求生滅火裝備存放位置、逃生通路與登救生艇集合處之規劃,客輪上均有此部分的宣導短片或教材。長途搭乘時(國際航線)應包括演習操作。
不幸遭遇海事案件時,乘客主要須聽從船長廣播指示及船上工作人員引領,避免船上乘客因緊張而失序情況。
公告日期:2016-03-07 12:10 最後核檢時間:2021-05-04 14:40 -
船舶命名原則如下:
一、船舶命名不得與現有船名重複。
二、船舶所有人命名時,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損及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違反公序良俗。
(二) 欺騙公眾或造成誤解。
(三) 中文船名以中文字搭配英文或符號,船名字尾為號或輪。
(四) 使用之中文字非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列有文字。
(五) 其長度最多不得超過10個字。
三、船舶命名時,應先於MTNet系統「船名掛號申請」進行查詢,注意事項如下:
(一) 請於MTNet系統「船名掛號申請」查詢船名是否重複。
(二) 系統船名登載格式如下:
1.船舶之船名遇數字字義且其後無文字時,無論使用「國字」或「阿拉伯數字」均視為同一艘船,並以「阿拉伯數字」字型鍵入,由系統自動加註「號」字,以利統一作業。舉例如下:
原船名 系統鍵入之船名
國利二號 國利2號
天華二號 天華2號
十八春陽 (不變)
天鵬洋NO1 天鵬洋1號
2.英文字以「半形」字型鍵入且為大寫。
3.船名輸入時,字與字間不得留有空白。
4.中文同義字以繁體或左右為主,舉例如下:
(1) 以繁體為主,如「台→臺」、「体→體」...等。
(2) 以左右為主,如 「峯→峰」、「羣→群」...等。
公告日期:2017-11-03 17:39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