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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航務中心

  • 發布日期: 2019-03-07 | 觀看數:172370 | 維護單位: 中部航務中心 | 最後檢核時間:2024-04-08 | 最後修改時間: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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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組織架構圖

     

    中部航務中心組織說明:

    本中心設有中心主任一名、中心副主任一名,簡任技正二名、專門委員一名。

    中心所轄下屬單位計有:

    1. 監理科:負責航運業管理、船員管理、船舶登記、船舶進出港業務等相關業務。
    2. 海技科:負責船舶檢查、丈量及載重線勘畫、海事案件處理及調查、引水業務及引水人管理、港口國管制檢查、船舶布告發布等相關業務。
    3. 港政科:負責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管理、港區污染防制、港區災害防救、貨物裝卸承攬業及理貨業監理、違反港務法規處份等相關業務。
    4. 自貿港科:負責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應辦理事項、檔案管理、資訊管理、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