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四面環海,自古來為海運興國,為策進船舶航行安全,使我國船舶管理制度符合國際規範,除持續辦理檢丈人員教育訓練,提昇專業知能及強化船舶適航性檢查外,將積極檢討船舶法及其相關子法,以因應實務管理需要,落實法律完備性,另參考「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章程」(簡稱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建立國內船舶安全管理品質認證制度,並就高風險船舶加強管理,以確保海上人命與財產安全及避免海洋環境危害。
為提升載客船舶安全,積極強化我國客貨船海上安全抽查作業,統一客船抽查項目及表格,將客船進行風險分級管理,並將載客船舶之證書文件、人員資格、操作演練、發航前準備及應急佈署等內容納入抽查項目,要求業者落實航行前安全檢查,並嚴禁違規超載,以維航安。
為提高防範海難及緊急應變處理之能力,各航務中心加強督導各重要航線客船辦理應急準備演練,要求客船所有人應製作緊急應變部署表,確實執行平時救生與消防演練,加強自主管理,強化船員緊急應變能力。另基於維護人員安全,亦針對各式船舶執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