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四面環海,自古來為海運興國,為策進船舶航行安全,使我國船舶管理制度符合國際規範,除持續辦理檢丈人員教育訓練,提昇專業知能及強化船舶適航性檢查外,將積極檢討船舶法及其相關子法,以因應實務管理需要,落實法律完備性,另參考「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章程」(簡稱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建立國內船舶安全管理品質認證制度,並就高風險船舶加強管理,以確保海上人命與財產安全及避免海洋環境危害。
為防範發生類似南韓「世越輪」海難事件,積極強化我國客貨輪海上安全抽查作業,103年7月1日起,統一客船抽查項目及表格,將客船分為高風險(抽查率20%)、中風險(抽查率10%)及低風險(抽查率6%)等3類,將載客船舶之證書文件、人員資格、操作演練、發航前準備及應急佈署等內容納入抽查項目,要求業者落實航行前安全檢查,並嚴禁違規超載,以維航安。
為提高防範海難及緊急應變處理之能力,103年度各航務中心加強督導「麗娜輪」、「臺華輪」、「合富快輪」及「臺馬輪」辦理應急準備演練,要求客船所有人應製作緊急應變部署表,確實執行平時救生與消防演練,加強自主管理,強化船員緊急應變能力。另為因應海研5號海難事件,亦要求「海研1號」(10月29日)、「海研2號」(11月14日)、「海研3號」(11月4日)
及「育英2號」(11月17日)配合辦理緊急應變逃生演練。
基於維護船舶航行安全,本年對載客及砂石船舶執行不定期抽查,請參考附件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