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所稱之性騷擾情形,除依局內管道申訴,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訴。
2、如為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所稱之性騷擾情形,請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訴。
性騷擾被害人權益說明手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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