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作為精準進階! 交通部航港局專案提報獲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即日起船員自港口入境後欲搭機離境,除可採取原本居家檢疫14天後離境方式外,亦可選擇至疾病管制署所公告之醫療院所進行核酸檢測(PCR),如採檢結果為陰性即可儘速搭機離境,可縮短船員滯臺停留時間,有助於加速船員交換,減輕航商負擔。
航港局指出,為兼顧COVID-19疫情防制與船員交換需求,現行得申請入境之船員為國籍船員,與為服務於本國籍船舶、本國籍船舶運送業所屬外國籍船舶或來臺交船者(皆不含大陸籍船舶與船員) 之外籍船員,可由航港局協助核發商務履約證明後,向移民署辦理臨時入境。
而船員如欲採取核酸檢測陰性後直接搭機離境,自109年8月17日中午12時起,由航商或船務代理協助先行備妥離境機票,安排船員於下船入境當日至指定院所完成採檢,續至指定之集中檢疫場所接受檢疫及等候檢驗報告,於取得採陰報告後至航港局開立「取得PCR核酸檢測陰性文件證明」,並至移民署辦理離境管制撤銷作業,於入境後3日內搭機離境。
新聞稿來源:交通部航港局109年8月18日發布(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Detail/3cc3075f-f748-470f-b84c-9ebb92720dd5?SiteId=1&NodeId=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