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海運業者防疫強度,爰訂定此要點補貼防疫相關費用,以維護海運從業人員安全,防杜疫情進入國內。
防疫用品補貼申請適用對象、項目及上限:
備註:
1.補貼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實施,至110年6月30日止。
2.表列金額為補貼上限,須依實際金額檢據核銷。
3.另本局配合經濟部徵用口罩政策,分配產業用口罩予業者,所分配之口罩經費由特別預算支應,不受費用補貼上限限制。但本局所配發之口罩數量,未逾每日補貼員工員額上限,得就差額部分檢據向本局申請口罩費用補貼(以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實名制口罩售價計)。
防疫用品補助申請流程:
要點內容及申請文件請點選「附件下載」。
本案自109年3月13日起受理,請將文件寄至本局各轄管航務中心。
聯繫窗口 : 航務組莊翊群先生 02-8978-8019
北部航務中心監理科 劉允翔先生 02-8978-3543
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 黃善界先生 04-2369-0697
金門辦公室 呂欣融先生 082-398-021
南部航務中心監理科 高瑞甫先生 07-2620-563
安平航港科 馬春陽先生 06-3000-280
布袋辦公室 馬德昌先生 05-2949-812
馬公航港科 魏瑞宏先生 06-9248-078
東部航務中心監理科 林子琪小姐 03-850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