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114年3月17日公告廢止「彰化風場航道」,114年9月17日生效,由交通部航港局於114年8月14日公告「彰化風場航行空間」及「彰化風場航行空間船舶交通服務指南」,並自114年9月17日正式施行,本次新措施之重點如下:
1、中華民國籍漁船全程保持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者,無需向彰化VTS報告。
2、取消原有之「預報」制度。
3、調整報告線N線、T線及S線之位置。
自公告後至正式施行前為宣導期間,請船舶儘速更新相關資訊,並依「彰化風場航行空間船舶交通服務指南」向彰化VTS報告及航行,共同維護船舶航行於該海域之安全。強烈建議在彰化離岸航行海域航行之船舶將「彰化風場航行空間船舶交通服務指南」置放於駕駛臺,俾隨時做為航行及航路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