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
1. 討論修訂IMO初步溫室氣體戰略,預計於MEPC 80通過
2. 經修訂關於港口自願合作和國家行動計畫的決議,支持對脫碳航道的採用
二、 審議並通過強制性MARPOL修正案
1. 將地中海指定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區。
2. 小型船舶的強制性垃圾紀錄簿
3. 解決船舶海洋塑膠垃圾的能力建設
4. 保護北極海域—港口收受設施的區域性安排
5. 必須向IMO船舶燃油消耗資料庫提交短期溫室氣體減排措施的資訊
6. 燃油閃點為燃油交付單(Bunker Delivery Note, BDN)上強制要求列明之資訊
三、 壓艙水中的有害水生生物
1. 批准《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公約 )正案草案及統一解釋
四、 空氣汙染防治
1. 同意將廢氣清潔系統(Exhaust Gas Cleaning System, EGCS)相關規範交由PPR 11審議
2. 討論生物燃料、生物燃料混合物和合成燃料的使用和氮氧化物(NOx)法規
3. 討論減少黑碳排放對北極影響的提案,同意提交第10屆污染防治與應變次委員會(PPR 10)審議
五、 船舶能效
1. 更新能源效率設計指標(EEDI)指南
六、 指定地中海西北部為一特別敏感海域(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 PSSA),以保護鯨類免受國際航運的影響
參考文件:
(1) IMO.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 – 79th session, 12-16 December 2022. Retrieved from: 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MeetingSummaries/Pages/MEPC-79th-session.aspx
(2) https://cimrc.shmtu.edu.cn/2022/1209/c5091a19593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