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Sea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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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我想請問港勤交通船不是船舶運送業為何要保旅客人身傷害險嗎?法規有規定嗎?mtnet 系統為何要求要投保保險 |
發表時間: | 2023-03-17 |
發文IP: | 111.83.42.11 |
回應者: | 航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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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Seaman君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港勤交通船不是船舶運送業是否需要投保旅客人身傷害險」一事,茲說明如下: 1、 有關您所詢內容指出「港勤交通船不是船舶運送業」一節,按航業法第3條規定,船舶運送業係指以總噸位20以上之動力船舶,或總噸位50以上之非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爰港勤交通船倘涉及客貨運送而收受報酬者,即應具備船舶運送業資格。 2、 另有關旅客傷害保險投保事宜,依「航業法」第14條第2項及「船舶運送業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及旅客傷害保險辦法」第4條等規定,船舶運送業經營旅客運送者,應於開始營運前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為旅客投保傷害保險。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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