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基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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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請問船員轉任至同公司其他船舶也是需要卸任費用跟任職費用還有僱傭契約書嗎?公司說轉至其他船舶是需要費用跟僱傭契約書是正常嗎? |
發表時間: | 2020-04-14 |
發文IP: | 111.82.217.64 |
回應者: | 船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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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基隆人君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一、依據船員服務規則第65條1項規定:「雇用人僱用船員上船服務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並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僱傭契約修正或終止時亦同。」,公司更改所屬船員服務之船舶,應檢送修正之僱傭契約至本局備查。 二、船員變動服務船舶涉及海勤資歷認定,爰需卸職後才能再任職他船,任卸職費用依據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任職或卸職每次新臺幣200元整。 三、如有後續相關疑問,歡迎來電02-8978-6830陳先生,將為您進一步詳盡說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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