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遊艇小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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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本人有一艘登記是自用遊艇,長度13公尺,總噸13,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1.想請問我需要的駕照是二等遊艇駕照,還是自用動力小船駕照呢??? 從法規看這條船好像同時符合二等遊艇(長度小於24公尺)及動力小船(20總噸以下動力小船)的定義,這樣我是兩張駕照都要有才行嗎?? 因為本人目前只有二等遊艇駕照,沒有自用動力小船駕照。 2.另外從遊艇及動力小船管理規則的規定,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照滿一年,可以申請換發二等遊艇駕照,那相反的如果只有二等遊艇駕照,可以直接換發自用動力小船駕照嗎? 因為從法規來看,二等遊艇需要有自用動力小船一年經歷,似乎二等遊艇的等級高於自用動力小船??? 以上問題懇請解惑,謝謝 |
發表時間: | 2020-10-24 |
發文IP: | 113.210.93.180 |
回應者: | 船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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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您好! 臺端來信詢問有關二等遊艇及自用動力小船問題一案,本局說明如下: 一、 有關您提到應持有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駕照問題,應以註冊船舶種類區分,依據您所提供的訊息,登記的船舶為自用遊艇,長度13公尺,故您應要持有二等遊艇駕照,不須另持有自用動力小船駕照。 二、 另查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滿1年,可換發二等遊艇駕照;但如持有二等遊艇駕照,則無法申請換發自用動力小船駕照。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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