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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進口遊艇除籍證明

發表者: 楊先生
言論內容: 你好
請問辦理進口遊艇的海外除籍證明要求,只要國外航政單位開除的證明就可以了嗎?還需要其他單位公證嗎?
謝謝!

發表時間: 2021-10-20
發文IP: 220.130.21.13
回應者: 船舶組
回應內容: 楊先生您好:
臺端來信,提及辦理進口遊艇的海外除籍證明要求,除了國 外航政單位開立的證明外還需要其他單位公證嗎?茲回應如下:
有關船主辦理遊艇進口超過總噸位20時,依本局船舶登記作 業手冊規定應附原船籍國之除籍證明,應附文件若於國外作成者,如非中文者應譯成中文,並經駐外單位驗證。
臺端如尚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本局承辦人員將為您進一步說明(連絡電話:02-89788095 李技士)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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