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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退伍換發一等船副適任證書疑問

發表者: 海軍退伍人員
言論內容: 依照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15條第二項,海軍退伍人員之補強訓練可由船上與岸上補強訓練"擇一"執行,因為我已經在岸上相關機構完成STCW95/2010有關一等船副所有強制性要求訓練,這樣還勳要進行船上補強訓練嗎?
發表時間: 2022-04-20
發文IP: 111.243.227.83
回應者: 船員組
回應內容: 一般民眾君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有關臺端詢問退役海軍換發一等船副適任證書一事,說明如下:
(1) 台端所稱於岸上相關機構完成STCW/2010有關一等船副所需強制性要求訓練為「船員專業訓練」,而非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15條第3項第2款所稱「岸上補強訓練」。
(2) 臺端所畢業之學校暨科系未經稱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規範之海事教育及海事訓練品質管理系統認證者,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15條規定,應於「船上完成補強訓練」或於國內船員訓練機構辦理之「岸上補強訓練課程」完成補強訓練,擇一辦理。

如有後續相關疑問,歡迎來電02-8978-2645林先生,將為您進一步詳盡說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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