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者: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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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論內容: |
1.我想請問一下,現在交通船固定航線或非固定航線是都需要申請嗎?我看法規部分,只有看到經營固定航線要想交通部航港局單位申請,那非固定航線也要申請嗎?還是只要有經營許可證就可以? 2.另外載客小船也需要申請航線經營許可嗎?謝謝 |
| 發表時間: | 2025-11-18 |
| 發文IP: | 27.240.200.234 |
| 回應者: | 航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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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內容: |
王先生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關於臺端詢問以交通船或載客小船經營固定航線、非固定航線,除應具備許可證外,是否亦須申請航線許可,茲說明如下: 一、 依據航業法第3條第2款規定,船舶運送業指以總噸位20以上之動力船舶,或總噸位50以上之非動力船舶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 二、 另按同法第7條及第13條規定略以,經營船舶運送業應先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營業。倘經營固定航線者,並應檢附營運計畫及相關文件向航政機關辦理航線登記。 三、 基上,倘以前揭船舶從事固定航線客貨運送為目的而受報酬,依航業法除需取得許可外,並應依規定辦理固定航線登記;至經營非固定航線者,則無額外申辦航線登記之規定。 四、 另查航業法102年1月11日修正條文第6條已明定「小船從事客貨運送業務,不適用本法之規定」,爰小船經營業非屬航業法授權本局管轄之事業,無須依航業法申請許可營運及固定航線登記相關事宜。另鑒於小船經營目前已交由地方政府自治管理,後續倘有經營載客小船需求,建請洽所轄地方政府確認相關規範為宜。 所詢航線申請相關規定,上述條文已有說明,謹提供臺端參考。 承辦人:蔡閔麒;連絡電話:02-8978-5499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 回應時間: | 20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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