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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船副規定

發表者: umi
言論內容: 通過航海人員測驗後是會一直保持通過航海人員測驗的資格還是只要過幾年就會失效?而如果會失效是幾年後?
通過航海人員測驗後,可以延後到多久才於總噸位五百以上船舶擔任艙面職務或航海實習生合計至少一年海勤資歷(含履行航行當值至少六個月)證明,補齊資歷拿到一等船副適任證書。
發表時間: 2020-12-18
發文IP: 114.47.169.20
回應者: 船員組
回應內容: umi君 您好!
有關您來信反映事項,說明如下:

1、 通過航海人員測驗後,通過資格將永久保留,無效期限制。
2、 累積海勤資歷與通過航海人員測驗並無衝突,無論測驗通過前後,您累積之海勤資歷皆可作為申請核發適任證書之用。
3、 另檢附申請核發一等船副規定適任證書:

船員申請核發一等船副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
一、申請書一份。
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
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四、船員服務手冊。
五、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
六、船上訓練紀錄簿及其簽署人員基本資料表。
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或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或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證明。
八、第一次申請船副適任證書者,應檢附於總噸位五百以上船舶擔任艙面職務或航海實習生合計至少一年海勤資歷(含履行航行當值至少六個月)證明
文件。

請參考。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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