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者: | CHAN |
|---|---|
| 言論內容: | 想知道乙級船員等(如水手)救生艇及救難艇操縱證書是必要的嗎?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一張表上寫著以及船員不需要此證照,但又說助理當值的話又需要這張證照,有點疑惑,還慶不吝賜教,謝謝! |
| 發表時間: | 2025-12-10 |
| 發文IP: | 39.10.48.236 |
| 回應者: | 船員組 |
|---|---|
| 回應內容: |
CHAN 君 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一、 船員服務規則第7條或第8條規定,船員應於受雇前依職務完成專業訓練,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格證書。依各職級船員依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應受專業訓練項目,「基本安全訓練」及「保全意識」為乙級船員基本職務訓練需求,如完成前述兩項專業訓練,即符合擔任乙級船員之水手職務要求。 二、 艙面「乙級船員」除「水手」外依不同職務,有不同名稱表示如幹練水手、助理航行員等,依其職務不同,要求完成對應專業訓練項目,例如「幹練水手」一職,除具備「基本安全」、「保全意識」、「救生艇及救難艇操縱」及「助理級航行當值」專業訓練證書外,需取得助理級航行當值適任證書,始符合受僱服務。另有關各職務所需專業訓練,臺端可依欲擔任之職務及服務之船舶類型參考「各職級船員依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應受專業訓練項目」參加相應專業訓練,以符合任職標準。(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250593&lan=C) 三、 後續如有相關問題請不吝與本局航務中心洽詢,將為您進一步詳盡說明。 北部航務中心 (02)8978-3577 中部航務中心 (04)2369-0711 南部航務中心 (07)2620-758 東部航務中心 (03)8230-172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 回應時間: | 2025-12-19 |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