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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見問題 更新日期:2024-04-01 14:23

  • 1. 船員專業訓練公費名額因政府預算有限,無法完全滿足船員需求,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20條規定,船員專業訓練除由本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外,得由船員或雇用人基於本身或業務需要,自費參加訓練。

    2. 105年度起船員專業訓練公費班,已從全額補助方式改由本局負擔3成、船員自行負擔7成,藉此提高享有公費學員比例,增加訓練班次及名額,以符合船員實務訓練之需求。


    公告日期:2016-03-07 11:14 最後核檢時間:2019-05-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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