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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 更新日期:2019-06-25 09:29

  • MSC.1-Circ.1561

    Unified Interpretation of SOLAS Regulation XI-1/7:
    (一) 背景說明:MSC.380(94)修正案要求所有船舶應備有氣體偵測器,並應為偵測器提供合適的校正方式(請參考第76期技術通報)。
    (二) 統一解釋:校正方式可按製造商的指引,在岸上或船上進行校正。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89


    公告日期:2017-04-19 09:20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9
  • MSC.409(97)

    (一) 修正II-1章規則3-12(噪音章程適用範圍):經本次修正後,2014年7月1日前簽約,且於2015年1月1日以後安龍,並於2018年7月1日前交船者,亦須符合噪音章程。
    (二) 修正II-2章規則10.5.1.2.2的機艙鍋爐消防規劃規定:若鍋爐已被依II-2章規則10.5.6所規定的Fixed Water-based Local Application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 保護,不用配備135 L泡沫滅火器。 註:本項修正適用所有修正案生效後之新造船及現成船。
    (三) 新增XI-1章2-1規定:Non-ESP貨船之中檢及換證檢驗將可按照2011年ESP Code和HSSC相應的檢驗周期執行。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5:54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9
  • MSC.418(97)

    (一) 工業人員:
    1. 定義:係指在其他船舶或近海設施上從事工業活動而被載運或住宿於船上的人員。
    2. 工業人員應年滿16歲。
    3. 工業人員應滿足相應的培訓、醫療、職業技能及身體素質要求。
    (二) 符合2008年SPS Code標準之船舶可載運超過12名之工業人員,在此情況下,工業人員不被視為SOLAS Regulation I/2(e)所定義之Passengers。
    (三) 本建議案之背景起源請參考第86期技術通報。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5:56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9
  • MSC.419(97)

    IMO提醒各主管機關在制定船舶路線時應考慮到大型海上建築物群(例如:風力發電場)對於交通密度、船舶操縱空間、避碰規則的責任義務等影響。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5:58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460-Rev1

    (一) 背景說明:原本船上高頻(HF)無線電通訊設備具搭配運作窄頻帶直接印字能力者,最晚應於2017年1月1日以後第一次無線電檢驗時確認符合無線電規則之最新技術要求(詳細內容請參考第87期技術通報)。
    (二) 本次修正:將符合時程從2017年1月1日以後第一次無線電檢驗,修改為2024年1月1日以後的第一次無線電檢驗。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5:59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495-Rev.1

    (一) 背景說明:SOLAS規則V/23.3.3中有關領港人用梯之要求,分為 .1之純pilot ladder形式(攀爬高度9米內)與 .2之accommodation ladder + pilot ladder之混和形式,兩者擇一(請參考第77期技術通報)。
    (二) 修正統一解釋:關於V/23.3.3.1之純pilot ladder形式,刪除原MSC.1/Circ.1495內「船舶反向傾斜15度」應納入9米限制考慮之統一解釋。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6:01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550

    (一) 背景說明:SOLAS規則II-2/10.7.3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後建造,設計在露天甲板或其上方載運五層或五層以上貨櫃之船舶,應配備移動式消防水槍(Mobile Water Monitor)。(請參考第73期技術通報)
    (二) 統一解釋:列出Mobile Water Monitor在不同管路設計情況下,獨立泵、消防總管(包含與灑水系統共用之消防總管),其消防泵總量及直徑之規定。
    資料來源:CR技術通報#90


    公告日期:2017-04-25 16:11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553 :

    Shipboard Escape Route Signs and Emergency Equipment Location Markings,有關船上逃生通道標示和應急設備位置標示:
    (一) 因應ISO新制定的ISO 24409-2:2014標準,現行所使用之A.760(18)決議案預計將於2018年進行修正。
    (二) 在A.760(18)決議案修正之前,業界可志願採納ISO 24409-2:2014標準。此外,現成船仍可使用現有A.760(18)標準。


    公告日期:2017-07-31 16:00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554:

    Unified Interpretation of Chapter 9 of the FSS Code:
    (一) 背景:FSS Code第9章第2.2.4段要求:「上述第2.2.1段中規定的應急電源可由蓄電池組或應急配電盤供電。該電源應足以按SOLAS第II-1章規則42、43所要求的時間維持探火和失火報警系統的運行,並且在該要求的時間結束前,應能夠操作所有連接的視覺和聽覺失火報警信號裝置持續運行至少30分鐘」。
    (二) 統一解釋:「30分鐘」係指SOLAS第II-1章規則42、43所要求時間區間的最後30分鐘,意即:
    1. 貨船:18小時的最後30分鐘。
    2. 客船:36小時的最後30分鐘。


    公告日期:2017-07-31 16:01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 MSC.1-Circ.1562:

    Unified Interpretations of SOLAS Regulation XIV/2.2 and Paragraphs 1.3.2 and 1.3.6, Part I-A of the Polar Code:
    (一) 背景:依據Polar Code Part I-A 1.3.6,Polar Ship Certificate之檢驗週期須與SOLAS相應之證書協調。
    (二) 統一解釋:列出不同船種與SOLAS相應證書協調之情況:
    1. 客船:Polar Ship Certificate須與客船安全證書檢驗週期協調。
    2. 貨船:Polar Ship Certificate須與Cargo Ship Safety Certificate或Cargo Ship Safety Construction Certificate檢驗週期協調。


    公告日期:2017-07-31 16:02 最後核檢時間:2019-06-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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