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航務中心組織說明:本中心設有中心主任一名、中心副主任一名,簡任技正二名、專門委員二名。
中心所轄下屬單位計有:
監理科:負責航運業管理、船員管理、船舶進出港業務、資訊管理等相關業務。
海技科:負責船舶檢查、丈量及載重線勘劃、船舶登記、港口國管制檢查等相關業務。
港政科:負責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管理、港區污染防制、港區災害防救、貨物裝卸承攬業及理貨業監理、違反港務法規處分、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應辦理事項等相關業務。
航安科:負責海事案件處理及調查、引水業務及引水人管理、航船布告發布、檔案管理、財產管理等相關業務。
臺北航港科:負責船舶監理、船員監理、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檢丈、港口國管制、商港服務費等相關業務。
蘇澳航港科:負責船舶監理、船員監理、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檢丈、港口國管制、商港服務費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