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選單

業務申辦資訊

可左右滑動了解更多

申請業務項目 申請方式 處理時限 申請地區 承辦人/連絡電話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相關申請 書面申請
21天 中部地區

周小姐 04-2369077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2:30、下午13:30~17:00

相關法規

作業流程

表單下載

常見問答Q&A

  • 一、港口貨櫃集散站:設於港區範圍內。

    二、內陸貨櫃集散站:設於港區以外內陸地區。


    公告日期:2016-03-28 19:11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一、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一)申請書。

    (二)營業計畫書。

    (三)公司章程草案或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四)全體股東或發起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新籌設公司者應檢附)

    (五)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已成立公司者應檢附)

    (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含公司變更登記表)。(已成立公司者應檢附)

    (七)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

    (八)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

    (九)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文件。

    (十)備註:申請經營港口貨櫃集散站業務者,應再檢附與商港經營事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二、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一)申請書。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

    (三)設置地點及該地區交通狀況。

    (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

    (五)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文件。

    (六)在其本國設立經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證明文件副本或影本。(外國籍貨櫃 集散站經營業應檢附)

    (七)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國籍、住所及其授權 文件。(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應檢附)

    (八)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分公司許可證影本。(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應檢附)

    (九)備註:

    1、申請經營港口貨櫃集散站業務者,應再檢附與商港經營事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2、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應再檢附與商港經營事 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3、所附第四、第六項文件,應經下列之一機構認(驗)證,其文件係由外文作成者,除英文外,並須附具中文譯本。

    (1)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

    (2)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外國政府授權並經我國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


    公告日期:2016-03-28 19:12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一、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

    二、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分公司及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兼營貨櫃集散站經營,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


    公告日期:2016-03-28 19:15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您可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點選:重要業務 - 企劃業務 - 組織學習 查詢。


    公告日期:2016-03-07 11:44 最後核檢時間:2024-05-01 14:15
  • 您可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點選:重要業務-企劃業務-法制業務,點擊「交通法規即時檢索系統」,即可查詢。


    公告日期:2016-03-07 11:45 最後核檢時間:2024-05-01 14:15
  • 您可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點選:重要業務-企劃業務-法制業務,點擊「交通法規即時檢索系統」,即可查詢。


    公告日期:2016-03-07 11:45 最後核檢時間:2024-05-01 14:15
  • 一、未有MTNet帳號者,可依下列步驟申請系統權限: 

    1.請至MTNet首頁下載專區的帳號申請表頁面(https://web02.mtnet.gov.tw/0/Info/DownloadFile)

    下載專區

    2.請依申請人類別下載帳號申請單

     帳號申請表

    (1)以航務中心及海關人員為例:請下載表單編號MTN-001-002,將必填欄位填寫完後,勾選欲申請的使用系統,填寫完後,請傳真至客服中心02-81927019或mail至service信箱service@mtnet.gov.tw。

    (1)

    (2)以航商公司為例:請下載表單編號MTN-002-002,將必填欄位填寫完後,勾選欲申請的使用系統,填寫完後,交由航商公司管理員建置,亦可傳真至客服中心02-81927019或mail至service信箱service@mtnet.gov.tw。

      (2)

    3.填寫系統使用者權限申請單

    3

    二、如已有MTNet帳號,則僅需申請該系統使用者權限申請單(如上說明)


    公告日期:2016-03-07 12:08 最後核檢時間:2024-05-01 14:15
  • MTNet除有24小時客服專線外,亦提供「MTNet系統功能教學影音」服務,使用者可透過線上學習的方式瞭解MTNet各子系統所提供的服務功能及其相關申辦作業操作流程。
    可由「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首頁」-影音專區」-MTNet點選欲瞭解之課程內容。


    公告日期:2016-03-07 12:09 最後核檢時間:2024-05-01 14:15
民眾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