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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業務項目 | 申請方式 | 處理時限 | 申請地區 | 承辦人/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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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務代理業籌設許可、核發許可證 |
書面申請 |
10天 | 高雄港 |
陳小姐 07-2620562 |
相關法規
作業流程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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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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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籍船務代理業
一、新籌設公司者:
(一)、籌設申請書
(二)、營業計畫書
(三)、公司章程草案
(四)、全體股東或發起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已成立公司籌設者:
(一)、籌設申請書
(二)、營業計畫書
(三)、載有船務代理業業營項目之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四)、股東會議事錄
(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含公司變更登記表)
(六)、全體股東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公告日期:2016-03-28 18:57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一、本國籍船務代理業
(一)新籌設公司者:
1、申請書。
2、營業計畫書。
3、公司章程草案。
4、全體股東或發起人名冊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已成立公司籌設者:
1、申請書。
2、營業計畫書。
3、載有船務代理業營業項目之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含公司變更登記表)。
5、股東同意書或會議事錄。
二、外國籍船務代理業
(一)申請書。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
(三)所代理公司一覽表。
(四)在本國設立經營船務代理業證明文件副本及影本。
(五)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國籍、住所及其授權文件。
(六)備註:所附第四、五項文件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之認(驗)證,其文件係由外文作成者,除英文外,並須附具中文譯本:
1、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
2、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外國政府授權並經我國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
公告日期:2016-03-28 19:05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一、本國籍船務代理業
(一)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三)公司章程。
(四)董事、監察人名冊。
(五)經理人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六)許可證費:新臺幣 36,000 元。
二、外國籍船務代理業
(一)申請書。
(二)公司主管機關認許文件。
(三)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四)經理人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五)許可證費:新臺幣 36,000 元。
公告日期:2016-03-28 19:05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 -
一、本國籍船務代理業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九百萬元。每增設一分公 司應增資一百五十萬元。
二、外國籍船務代理業分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不得低於新臺幣九百萬元。每增設一分公司應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公告日期:2016-03-28 19:06 最後核檢時間:2021-10-1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