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布袋港埠建設計畫
壹、計畫緣起
航港體制改革於101年起推動,港務機關管理與經營之角色已分屬「交通部航港局」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在「政企分離」改制方式下,臺灣各國際商港之經營由臺灣港務公司統籌,而現行國內商港中,布袋港、澎湖港由交通部航港局依商港法委託臺灣港務公司代管,金門港及馬祖港則於101年7月20日經行政院指定由地方政府自行經營及管理。
依行政院於86年2月27日臺86交字第08652號函核定「臺灣地區整體國際港埠發展規劃」時,指示每5年應至少進行通盤檢討一次之政策。本計畫為航港局依據上位計畫「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110年)」就布袋商港之發展定位、未來發展計畫、實質建設計畫(106-110年)等方面,整合成為本計畫內容。
貳、計畫內容
一、布袋港發展定位
(一)環島及離島航運之作業港。
(二)兩岸直航開放港口。
(三)兼具觀光及親水性港口。
二、布袋港發展目標
(一)成為臺灣離島航運客貨運輸之重要進出港埠。
(二)強化客運發展,提升旅運服務品質。
(三)有效利用港埠資源,擴大港埠機能,促進港市繁榮。
三、布袋港未來發展計畫
(一)布袋港客、貨運運量預測
年期 | 105年 | 110年 | 115年 | 120年 | 125年 |
國內航線 (人次) | 447,887 | 555,435 | 588,304 | 593,737 | 593,737 |
年期 | 105年 | 110年 | 115年 | 120年 | 125年 |
一般散雜貨 (公噸) | 442,839 | 550,444 | 653,218 | 680,442 | 680,674 |
(二)未來發展計畫(106-110年)
1.延續性計畫
(1) 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劃
(2) 專用區公共設施工程(含設計及監造)
2.前置作業
(1) 布袋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 年)
(2) 布袋港小型船渠延建工程設計作業
(3) N3碼頭及後線設施興建工程設計作業
(4) N4~N6臨時護岸新建工程設計作業
(5) 客運服務區設施改善規劃設計作業
(6) 專用區及周邊區域排水系統及道路工程規劃設計作業
3.公共設施
(1) 布袋港小型船渠延建工
(2) N3碼頭及後線設施興建工程
(3) N4~N6臨時護岸新建工程
(4) 客運服務區設施改善工程
(5) 專用區與周邊區域排水系統及道路工程
參、計畫效益
(一)完善的客運服務設施將可吸引民間投資專用區之土地開發,改善服務旅遊品質,並吸引地區發展觀光遊憩產業,刺激相關產業建設及消費需求,進而吸引當地年輕人留駐發展,增加當地就業人口及改善年齡老化的問題。
(二)隨著客運航業之發展,布袋地區旅客或商務旅客數量將大幅增加,而專用區之開發計畫不僅可以帶動地區產業之升級,亦可提升整體消費水準,對地區觀光發展的質與量皆有正面助益。
(三)綠美化及公共設施的增加,將改善港區景觀環境,並可提供旅客與地方民眾良好的休憩空間,達到兼具觀光及親水性水岸之發展目標,與敦親睦鄰之社會回饋。
肆、計畫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