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07屆會議(MSC107)於2023年5月31日至6月9日舉行,本屆會議重點如下:
1. SOLAS第II-1/3-13條(regulation II-1/3-13):船上起重設備和起錨機的應用、設計和建造、操作、檢查、測試和維護要求 (預計2026年1月生效);
2. 禁止在消防泡沫中使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
3. 對船上起種設備和起錨機的強制性要求;
新的SOLAS公約第II-1/3-13條,其中包括對船上起重設備和起錨機的應用、設計和建造、操作、檢查、測試和維護的要求。兩套關於起重設備和起錨機的準則草案亦獲得批准,以支持新的SOLAS規範的實施,預計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4. 國際救生設備章程(LSA Code)修正案,對全封閉式救生艇通風的強制要求,適用於2029年1月1日起後安裝的此類救生艇。本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救生設備測試之修正案(MSC.81(70)號決議),並批准以下通函:修訂後的標準化救生設備評估和測試報告表(救生艇筏);以及修訂後的標準化救生設備評估和測試報告表(個人救生設備)。
5. 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章程(IMSBC Code)修正案:未列出的貨物屬性及運輸條件的資訊提交和格式填寫準則;制訂和批准可能液化獲發生動態分離的固體散裝貨物水份含量的採樣、測試和控制程序準則;以及固定氣體滅火系統可免於使用或固定氣體滅火系統失效的固體散裝貨物清單。
6. 強制要求貨櫃船和散裝船使用電子傾斜儀
二、 通過《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公約)修正案,第I/2條(證書和認可),以適應船員電子證書和文件的使用 (2025年1月1日生效):通過1978年STCW第I/2條(證書和認可)以及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和當值章程(STCW Code)相應部分與電子證書之修正案。批准一份船員電子證書使用準則相關通函。
三、 通過極地章程修正案,對極地水域作業的非SOLAS船舶的強制性導航和航行計畫要求 (2026年1月1日生效,適用生效後新造船,現成船須於2027年1月1日前符合該規定。) 會議採納SOLAS XIV章(在極地水域作業的船舶安全措施)及Polar Code修正案,要求下述船舶須符合Polar Code本次所新增第I-A篇第9-1章(非SOLAS船舶航行安全)及11-1章(非SOLAS船舶航程規劃)相關規定:船長公尺以上之漁船;總噸位300以上且不從事貿易之遊艇;以及總噸位300以上但未滿500之貨船
通過2023年《潛水章程》,對2024年1月1日起後安裝潛水系統之總噸位不小於500的船舶的《潛水系統安全章程》(Code of Safety for Diving systems)(A.831(19)號決議)
這些臨時準則的基本理念是為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的機械、設備和系統的安排、安裝、控制和監測提供規範,以盡量減少對船舶、船員和環境的風險,同時考慮到所涉及的燃料性質。
CCC次委員會已經制定關於使用甲基/乙醇做為燃料的船舶安全臨時準則,並在2020年由MSC批准(MSC.1/Circ.1621號通函)。使用燃料電池的船舶臨時準則已於2022年4月由MSC 105批准(MSC.1/Circ.1647號通函)。
委員會批准關於從事國際航行的船舶在港口安全操作岸電供應服務的臨時準則。
該草案要求在修正案生效日起建造的總噸位在20,000及以上油輪以外的船舶必須安裝應急拖曳裝置,這種裝置在任何時候都應能在被拖船舶無主動力的情況下迅速展開,並能方便地與拖船連接。
參考文件:
IMO. (2023).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MSC 107), 31 May-9 June 2023. Retrieved from 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MeetingSummaries/Pages/MSC-107th-sessio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