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島購建船舶計畫審查及管考
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畫
「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畫」計有兩項子計劃,分別為「購建新臺馬輪計畫」及「福澳港區新設浮動碼頭工程計畫」,由連江縣政府研訂計畫經行政院核定通過,計畫總經費15億9,508萬元,購建新臺馬輪計畫」14億2,000萬元及「福澳港區新設浮動碼頭工程計畫」1億7,508萬元,由中央特別預算補助11億608萬元及中央公務預算補助4億8,900萬元辦理。
為督導連江縣政府辦理購建新臺馬輪計畫順利完成,本局已成立購建新臺馬輪專案督導小組,協助並督促縣政府推動新臺馬輪建造,除滿足馬祖地區民生物資運送及旅運往返需求外,並可帶動地區觀光產業發展。
臺華輪汰舊換新案
「臺華輪汰舊換新案」由澎湖縣政府研訂計畫經行政院核定通過,計畫總經費18億元,由中央公務預算全數補助辦理。
為督導澎湖縣政府辦理台華輪汰舊換新計畫順利完成,本局已成立臺華輪汰舊換新專案督導小組,協助並督促縣政府推動新臺華建造,除滿足澎湖地區民生物資運送及旅運往返需求外,並可帶動地區觀光產業發展。
2.離島地區船舶新建計畫補助經費
為改善離島地區交通問題、發展離島地區觀光產業及提供離島地區民生用品足夠之交通運輸工具,政府爰撥經費補助離島縣政府汰建老舊運輸船舶,由船舶組主辦督導業務,期能達成如期如質之目標,督導新建之船舶計有:
新臺馬輪(臺馬之星)新建(補助連江縣政府)。
98年度補助 0.85億元
99年度補助 4.46億元
100年度補助 4.億元
102年度補助 2.286億元
103年度補助 2.604億元
連江縣政府購建新島際交通船(補助連江縣政府)。
102年度補助 1.78億元
臺華輪汰舊換新(補助澎湖縣政府)。
101年度補助 0.7億元
103年度補助 0.704億元
104年度補助 2.3億元
105年度補助 2.8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