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助航設施建置之目的,主要為確保海上航行之安全,「燈塔」及其他助航設備,自古迄今,一直是航海家最為信賴且極為重要的海上助航設備,因其可靠性高,並能眼見為憑,結構維護簡單,早為海洋國家廣為設置使用,以供船舶定位,引導船舶歸航,指示航道,或警示險礁、淺灘及沈船等。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E世代的來臨,除了燈塔等傳統之助航設備外,各先進國家亦相繼研發了各種電子助航設施,諸如船舶海上避碰系統、雷達標杆、雷達、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衛星等電子導航定位系統等,以輔助其遠距導航,均期以提高助航功能及其準確度,避免天候不良或人為疏失而釀成事故,更能確保船隻人員的安全,為航海家提供了海上助航功能更多元化現代化的選項,尤以全球位星定位系統可提供連續性高精確度定位之特性,進而船舶導航設施之運用已不復以燈塔等傳統助航設施為主要。惟近海或沿岸航行於可目視岸標之距離內,仍以燈塔或其他助航為確信之定位及導航參考,甚而做為各項電子導航系統之精確比較,是為燈塔等傳統助導航設施於航行安全不可或缺之主因。
近年來亦拜科技所賜,導航燈器亦不斷地精進改良,目前除了大型燈塔因大功率發光需求仍使用交流電外,皆已摒棄了以傳統的油燈或白熱燈、乙炔燈等為燈光之發光源,對於一般港灣助航燈杆之燈具,亦採用了新式的LED燈器,並使用環保節能的太陽能板為其電力,以響應全球節能減碳的呼應,大幅提高了燈光的照明及見距,並整體提升了燈器的穩定性及使用壽命,對於助航效能助益良多。另對於艱困地區之燈器,亦裝置了自動化監控系統,以避免故障所造成的危害。而在燈務行政管理方面,也建立了有制度有效能的管理,以迎接E世代的來臨,並期與國際燈塔組織同步接軌,以符合國際規範,因而整體提升了燈塔等傳統助航設施的功能及位階,俾利於燈務永續發展與貢獻。
凡此,臺灣四面臨海,為充分開發海洋資源,並促使海路交通與貿易更為暢通繁榮,如是沿岸地形起伏多變,暗礁、淺灘特別多,容易發生船難,沿海或島嶼乃遍布燈塔。目前臺澎金馬地區歸屬本局轄管之助航設施,主要項目包括燈塔36座、燈杆44座、雷達標杆14座。為與國際接軌,我國航路標識係採行國際燈塔協會(簡稱IALA) 「B」區制之規定,即船舶出港時,港口右側為綠燈,左側為紅燈。
燈塔大都設立於孤立島嶼、海岸岬角,位處偏遠,交通不便,致使燈塔之管理、保養、維修及後勤補給作業,甚顯重要與特殊,為達長時運作之目標,本局航安組下設燈塔管理及補給科、燈塔工程及維護科,專司該等業務,臻至燈塔導航效能之發揮與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