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公司:麗星郵輪公司
船名:探索星號
事件案由:
有關探索星號原定115年7月12日至7月17日航程,因故取消115年7月16日靠泊那霸港,引發消費爭議案。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本局要求船方就本案無法靠泊之事實提出說明及佐證資料,並配合港口國檢查後,相關調查結果如下:
1、本次探索星號取消靠泊那霸港,依麗星郵輪公司(船方)說明主要係受到機械故障及部分海氣象因素影響航速,經綜合評估後所作出之船舶營運考量。
2、探索星號於115年7月17日泊靠基隆港後,本局即派遣港口國管制員登輪查核,確認本次事件主要故障設備為「2號推進系統循環交流器」電路板。另港口國管制員執行檢查當下,該船相關證書均於效期內,且故障之設備已修復正常,船舶保持正常可運作狀態,適航性尚無疑慮。另再檢視麗星郵輪公司提供設備原廠ABB之檢驗報告,本次故障項目尚非過往檢查已發現有缺失之項目。
3、有關民眾反映「取消停靠公告時間過晚」、「補償金發放不及時」、「返回基隆港後分批下船令旅客行程延宕」…等事項,本局已函請探索星號臺灣總代理經偉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轉麗星郵輪公司知悉並改善,本局後續亦將持續督導麗星郵輪公司,以期未來發生類似案件時,應向旅客以資訊對等為原則,持誠實且即時公告說明方式辦理。
4、綜上,倘民眾後續仍有相關消費爭議之問題,建議向簽訂消費契約之對象洽詢了解;若無法獲妥適處置,可循消費者保護相關程序爭取自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