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船舶系統和設備次委員會第9屆會議於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舉行,本屆會議重點如下:
I. 為用於運載車輛的開敞甲板區域提供固定火災偵測及火災警報系統;
II. 在運具空間、特種空間和駛進駛出空間設置有效的視訊監控系統,對這些空間進行持續監控;
III. 載運乘客36人以上客船的結構防火,包括艙壁界線、特種甲板和駛進駛出空間的防火隔熱;
IV. 安裝配置監視器的固定水基滅火系統,以覆蓋用於車輛運輸的開敞甲板。
二、 同意SOLAS公約第II-2章第7條(偵測和警報)和MSC.1/Circ.1456號通函修正案草案。要求貨船上控制站和貨物控制室都要配置火災偵測和火災警報系統。
I. 降低或船救生艇和救援船航速;
II. 具有釋放負載能力的單吊索和吊鉤系統;
III. 低溫耐受時間閥值下浸水衣的熱性能研究;
IV. SOLAS救生衣的水中性能。
上述修正案將提交MSC 107批准。
四、 完成《潛水系統安全章程》(Code of Safety for Diving Systems, Diving Code)修訂本草案《2023年潛水系統安全章程》,草案將提交MSC 107審議通過。此草案修訂了1995年IMO第A.831(19)號決議所通過的章程,並納入對高壓疏散系統準則和規範(Guideline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Hyperbaric Evacuation Systems)的修訂(A.692(17)號決議)。
「國際航行船舶岸電安全操作暫行準則」草案綜合文本定稿,將提交MSC 107批准。暫行準則的目的在於解決主要和輔助發動機關機時向停泊之船舶提供岸上電力過程的全球標準問題。
參考文件:
IMO. Sub-Committee on Ship Systems and Equipment (SSE 9)– 9th session, 27 February-3 March 2023. Retrieved from: 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MeetingSummaries/Pages/SSE-9th-sessio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