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政府遷臺初期:航海人員考試前稱河海航行人員考試,初期由交通部在各重要港口舉行檢定給證考試。
至民國39年底始正式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範疇,由考選部委託交通部轉交基隆、高雄兩港務局輪流辦理考試試務;而自50年起由考選部收回辦理是項考試迄101年7月底止。
為船員之養成達教、訓、考、用合一,降低產學落差、求學就業無縫接軌、提高上船率吸引青年投入航海職場,以優化船員人力資源之發展目標,交通部航港局自101年8月接辦航海人員測驗。
航港局辦理航海人員測驗目標
航港局辦理航海人員測驗目的:達成⌈教考訓合一⌋、⌈縮短產學差距⌋、⌈學業就業無縫接軌⌋。
辦理航海人員考試之變革
- 在校生參測:在校期間修畢符合STCW公約之課程學分,即具應測資格。
- 加開南部考區:自102年第2次測驗起,加開南部考區,有效提昇南部地區考生之應考意願。
- 海事職校以上航海輪機相關科系畢業生自102年第2次測驗起,具3年以上國際航線助理航/輪當值海勤資歷以上者得報考一等船副/管輪測驗直接報考一等測驗。
- 開放來臺就讀海事院校航海輪機系科之外國籍學生自103年第3次測驗起,可參加航海人員測驗。
- 本局為縮短學用差異,新建置航海人員測驗題庫為產官學三方合作,命審題委員,學界、業界、政府分別為6:3:1及3:6:1比例組成,新題庫於於104年9月第3次測驗啟用。
- 本局為響應環保政策及增進行政效率,自107年起全面採用線上無紙化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