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為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文書制定起草的路線圖
二、通過強制性文件修正案,包含促進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GMDSS) 現代化、《國際海事固體散裝貨物章程》 (IMSBC Code) 、《國際海事危險品章程》(IMDG Code) 等修訂
三、國內渡輪安全方面,通過建議性《國內渡輪安全示範條例》(MRDFS) 以提供國內渡輪安全的框架規範。
四、解決海事服務資訊(MSI)及搜救(SAR) 訊息供應商成本問題。
五、討論解決黑海和亞述海海域的安全問題。
六、IMO文書的履行,批准船上需攜帶之證書與文件清單草案。
七、關於貨物與貨櫃運輸議題,批准有關燃料電池動力裝置、低溫冷凝設備應用金屬材料、貨物運輸單元(CTU) 檢查計劃相關實施指南、修正案草案以及國際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安全章程(IGF Code) 的統一解釋。
八、關於船舶設計與建造議題,批准《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XV章及《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 草案、第二代完整穩度標準臨時準則的解釋性說明、2011年《加強檢驗方案章程》(ESP Code) 的修正案草案、SOLAS公約關於船舶水位探測器性能標準的修訂案草案。
九、批准國際勞工組織(ILO)/IMO三方聯合工作小組。
詳細資訊請參閱IMO官網: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MeetingSummaries/Pages/MSC-105th-sessio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