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115年5月28日水南工字第11553038780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程區域圈圍各端點如下
(附本工程取排水管施工範圍圖警戒範圍A點及B點,於施工期間各裝設一座臨時浮燈標):
A:120°02'56"E、23°11'55"N
B:120°02'41"E、23°11'23"N
C:120°03'59"E、23°11'04"N
D:120°04'09"E、23°11'24"N
三、施工期間:至115年11月30日止。
四、各船發航前請預為規劃,加強瞭望並注意避讓,以策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