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112年1月18日中施字第1128008312號函及宏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15年3月9日宏苗工字第115031503號函辦理。
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預計於112年2月15日開始至118年12月31日止,在通霄海域進行旨揭工程海上管路佈設作業。
3.本次承商為因應工程作業需求,引進比利時籍耙吸式挖泥船瑪麗克MARIEKE輪來臺工作,此艘浚挖船作業期間為115年4月1日開始至115年9月30日止。
4.為使航行工程施工區域周邊之船舶安全,將於施工周邊佈放海上浮燈標,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5.航行船隻,請避開該區域,注意航行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