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113年4月18日北施字第1138047519號函及113年4月23日電子郵件補件辦理。
二、說明:「大潭電廠既有進水灣維護清淤工程」將進行清淤工作,並將浚挖之土石方以海運方式運至臺北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二期造地工程進行填築,施工期間自113年4月30日起至12月1日止,浚挖之土石方運送路線及填築位置詳如附件,船舶行經該水域時注意避讓,以確保航行安全。
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113年4月18日北施字第1138047519號函及113年4月23日電子郵件補件辦理。
二、說明:「大潭電廠既有進水灣維護清淤工程」將進行清淤工作,並將浚挖之土石方以海運方式運至臺北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二期造地工程進行填築,施工期間自113年4月30日起至12月1日止,浚挖之土石方運送路線及填築位置詳如附件,船舶行經該水域時注意避讓,以確保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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