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選單

船的定義與浮具的定義

發表者: 蔣小姐
言論內容: 謝謝貴局一再為我解釋疑慮。
再請教幾個問題..
(一)
「未具船型」的定義,除了法定條文列舉的項目之外,以下哪幾種,屬於「未具船型」..
1.管筏。
2.泡棉船。
3.5米內小鋁船。
4.8米非動力帆船。

(二)
「浮具」的定義,除了法定條文列舉的項目之外,以下哪幾種,屬於「浮具」..
1.管筏。
2.泡棉船。
3.5米內小鋁船。
4.8米非動力帆船。

以上四種水上器具的重疊認知,讓我們一頭霧水。
「是要船頭尖尖的,才叫(具船型)嗎?」還是要其他條件?
也就是説,我若要買泡棉船,還要交代老闆,不能做尖頭的,是嗎?(哈哈,寫到我自己都發笑)。不然浮具會突然變成船。

以就上問題,謝謝!
發表時間: 2023-01-19
發文IP: 203.66.35.101
回應者: 船舶組
回應內容: 蔣小姐,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有關臺端詢問4種水上器具,管筏、泡棉船、5米內小鋁船、8米非動力帆船,是否具船型及浮具一節,僅管筏屬於未具船型浮具,其餘3者皆屬於具船型器具。

針對遊憩使用浮具之定義,係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所稱浮具,指非屬船舶,具有浮力可供人員於水面或水中操作及搭乘之器具。」另針對具船型浮具,應視其是否由耐久材構成,依船舶法第4條規定推進動力未滿12瓩之非漁業用小船或非動力帆船,不適用本(船舶)法,爰此類具船型僅供遊憩使用之器具亦得視為浮具。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3-02-02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