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船員 |
---|---|
言論內容: | 環島船舶自20200319後未出國,外籍船員合約已到欲申請入境後出境回母國需檢附那些資料,感謝 |
發表時間: | 2021-07-14 |
發文IP: | 111.71.212.149 |
回應者: | 船員組 |
---|---|
回應內容: |
您好! 臺端來信敬悉,茲說明如下: 有關臺端來信詢問「外籍船員合約已到欲申請入境後出境回母國需檢附那些資料」一案,說明如下: 1.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暫停未持有我國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故停發外國籍船員(取得我國居留證者除外)自機場入境之許可函、自港口入境之商務履約證明,後續俟疫情發展配合指揮中心公告之境管方式辦理,故目前暫緩未持有我國居留證之外籍船員入境。 2.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土疫情仍屬嚴峻,為降低人員替換增加染疫風險之可能,截至本(110)年12月31日止,船員相關證書及工作期限展延,經本局審核同意後,每次給予3個月之延長效期。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1-07-16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