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疑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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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請問海軍資歷可扣抵二分之一海勤天數之規定 是否也適用於三等船長換證?(交通部航海考試測驗合格) |
發表時間: | 2020-07-28 |
發文IP: | 114.40.17.189 |
回應者: | 秘書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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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疑問者君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一、依據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44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具有航海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證明者,得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核發三等船長之適任證書: (一)申請書 (二)最近2年內1吋脫帽半身相片 (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四)船員服務手冊 (五)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 (六)最近5年內至少1年服務於總噸位20以上船舶之同部門工作之海勤資歷證明 二、依前開第44條並無海軍資歷得折抵之規定。如有後續相關疑問,歡迎來電02-8978-6830陳先生,將為您進一步詳盡說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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