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選單

海軍資歷扣抵

發表者: 疑問者
言論內容: 請問海軍資歷可扣抵二分之一海勤天數之規定 是否也適用於三等船長換證?(交通部航海考試測驗合格)
發表時間: 2020-07-28
發文IP: 114.40.17.189
回應者: 秘書室
回應內容: 疑問者君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一、依據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44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具有航海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航海人員測驗合格證明者,得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核發三等船長之適任證書:
(一)申請書
(二)最近2年內1吋脫帽半身相片
(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四)船員服務手冊
(五)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
(六)最近5年內至少1年服務於總噸位20以上船舶之同部門工作之海勤資歷證明
二、依前開第44條並無海軍資歷得折抵之規定。如有後續相關疑問,歡迎來電02-8978-6830陳先生,將為您進一步詳盡說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0-07-30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