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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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你好,因為我之前有寫過紀錄簿換過助理級航行當值證書了,但是後面紀錄簿不見了,要換甲板助理員的證書所以有重買一本新的紀錄簿,想問一下這樣新的紀錄簿只需要寫甲板助理員的部分嗎?還是需要全部重寫一次呢? |
發表時間: | 2024-04-10 |
發文IP: | 161.30.203.128 |
回應者: | 船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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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賴先生 您好! 台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1、 依據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46條第1項,船上訓練紀錄簿為申請核發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之檢附文件之一。 2、 經查助理級航行當值及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適用同一本船上訓練紀錄簿,如您僅需要申請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只需要填寫涉及甲板助理員部分即可,無須填寫涉及助理級航行當值部分。 承辦人:黃炎坤;連絡電話:(02)8978-8080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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