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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已有一等遊艇駕駛及營業用動力小船,如欲取得三等航行員資格,但無相關任職經歷,請問可以參加那些學程或訓練來取得晉升資格

發表者: 一等遊艇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
言論內容: 因交通部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參訓資格表裡三等船附晉升資格第一條:一、經國內船員訓練機構甲級航海人員訓練班一等、二等或三等船副訓練結業,領有結業證明文件。 ;第九條:曾任營業用載客動力小船駕駛三年以上,領有證明文件,並經航政機關認可。 本身已有一等遊艇駕駛及營業用動力小船,如欲取得三等航行員資格,但無營業用載客動力小船駕駛三年以上相關經歷,經查國內也無開設甲級航海人員訓練班三等船副訓練,其他條款也不具備相關資格,請問仍如欲取得三等船副資格,可以參加那些學程或訓練來取得晉升資格?或將來有可能開設專班訓練? 謝謝
發表時間: 2024-03-25
發文IP: 101.10.94.187
回應者: 船員組
回應內容: 一等遊艇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 君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1、 三等航行員(三等船副)需先參與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方能晉升,查三等船副參訓資格,依臺端情形已取得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倘能取得營業用載客動力小船駕駛三年以上之經歷證明文件,並經本局各航務中心認可,即可作為參訓資格文件。
2、 倘臺端未有相關經歷證明惟仍欲擔任船員,則可報名參加國內船員訓練機構開辦之乙級船員訓練班,於乙級船員訓練班結業,並於艙面服務三年以上後,即可報名參加岸上晉升訓練。此外,臺端亦可報名航海科系大學所開設之學士後學程,完成STCW必要學分後,即可報名參加航海人員測驗考取一、二等船副,並可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檢附必要文件及海勤資歷,可取得三等船副適任證書。
3、 有關乙訓班開辦資訊,可向訓練機構洽詢,聯絡資訊如下:
(1) 財團法人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聯絡電話:(02)2492-2118轉23 江組長
(2)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聯絡電話:(02)2810-9999分機2626
(3)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海事人員訓練處聯絡電話:(07)8100888 分機 25924
承辦人:江博緯 連絡電話:02-89786829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回應時間: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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