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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關於餐勤人員問題

發表者: Sean
言論內容: 您好 在常見問題看到有一條
1.如具備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須先至本局各航務中心申辦「船員服務手冊」後,始得報名參加相關訓練。
辦理船員服務手冊所需 船員資格證明

10.曾在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餐廳擔任廚師一年以上,並持有證明者,或具備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

是擔任餐勤人員不用先通過乙級船員訓練嗎
只需要證明或者丙級執照即可申請服務手冊嗎

這個擔任一年以上廚師必需要同一間公司嗎 還是不同家加起來一年也可以
我有五年廚房工作經驗
感謝 不好意思打擾了
發表時間: 2021-01-21
發文IP: 223.136.167.44
回應者: 船員組
回應內容: 【船員組/翁哲凱】
Sean君您好!
一、 按船員服務規則第7條第1項第10款及第63條規定略以,曾在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餐廳擔任廚師一年以上,並持有證明者,或具備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者,即可檢具申請書、船員資格證明(如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等)正本及影本各1份、國民身分證或相當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2張、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未逾二年有效期間之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如未成年者,需另附法定代理人許可證明書,向本局各航務中心申請船員服務手冊。
二、 臺端如持有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無需廚師1年以上資歷(可不同公司累計),即可檢具上述文件向本局各航務中心申請船員服務手冊,並完成「餐勤人員基本知能訓練」、「基本安全訓練」及「保全意識」等訓練,即具備上船擔任餐勤相關職務資格。
三、 乙級船員訓練班係提供未有海事相關背景之民眾,上船擔任艙面部門或輪機部門乙級船員職務,始需參加之訓練,如臺端後續無轉任上述職務規劃,即無需參加該訓練班。
四、 如臺端仍有疑問,歡迎電洽本局船員組訓練管理科翁先生,電話(02)8978-6827。
回應時間: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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