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者: | 小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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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內容: | 三等船長適任證書即將在今年的10月份到期,要如何來換新適任證書?要備妥那些資料? |
發表時間: | 2024-03-29 |
發文IP: | 223.139.143.17 |
回應者: | 船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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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內容: |
小忠 您好! 臺端來信,茲說明如下: 一、關於您詢問三等船長適任證書換發事宜,本局說明如下: 依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4條規定,應檢附申請書、最近2年內1吋脫帽半身相片、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船員服務手冊、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原執業證書或適任證書及最近5年內至少1年或最近6個月內至少3個月服務於總噸位20以上船舶之同部門工作之海勤資歷證明,或最近5年內至少30個月之海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換證測驗合格證明,至本局各航務中心申請換發證書。 二、本局服務窗口聯絡資訊如下: 北部航務中心,(02)8978-3577。 中部航務中心,(04)2369-0647。 南部航務中心,(07)2620-758。 東部航務中心,(03)8230-172。 承辦人:李邑壟;聯絡電話:02-8978-6830。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交通部航港局 敬啟 |
回應時間: | 202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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